论新发展阶段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规范化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7:01
这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体育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职业体育俱乐部应当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
我们的研究是在分析国内外职业体育俱乐部研究文献和回顾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规范发展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从管理到治理、从自治到良治、从市场逻辑到社区的分析逻辑,从集中到分散。 框架,针对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规范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和规范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可以包括坚持俱乐部规范发展原则、优化组织治理、完善职业体育俱乐部规范化发展等。企业管理、加强文化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从29条措施入手,提出6条对策建议。
上述研究成果以题为《论新发展阶段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规范发展》的网络论文形式发表在《体育研究》上。 首次上线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
本研究也是国家体育总局重大决策咨询研究项目(2021-B-16); 其他共同作者包括:韩勇、邢晓燕、梁东、李九泉、马俊华、王波、史卫东、王永康; 请参考并引用文章。 在线第一版见附件。
从本期开始,“冰松体育”公众号将分三期与大家分享这个话题。 欢迎大家交流讨论。
本文以“职业体育俱乐部规范化发展”为研究对象。 采用词频分析法展示国内外文献中关于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研究热点,运用文献资料法分析职业体育俱乐部规范化发展面临的问题,采用访谈法对职业体育俱乐部规范化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听取专家对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历程、存在问题及可行对策的意见。 ,通过实地调研,获取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第一手资料。
在充分调查、了解现状、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探索职业体育俱乐部在组织治理、职业体育运营等各项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职业体育运行规则的规范发展。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监督激励等方面。旨在促进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正常、健康、可持续运行,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国职业体育健康发展和体育强国建设。
本条所称职业体育俱乐部是指在个体协会注册并允许参加职业比赛的俱乐部。 我国目前开展的职业比赛包括狭义的足球和篮球; 广义上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高尔夫、棋类等。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规范化发展是指职业体育俱乐部在组织治理、经营管理等方面遵守职业体育的运行规则。 、文化建设、监督机制、人才培养等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则,符合国情和体育实际,能够正常、健康、可持续地运行和发展。
1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规范化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体育和职业体育蓬勃发展,俱乐部作为最小的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的载体,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6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从法人主体、教练管理、场地等多方面推动和规范社会体育运动。设施和活动。 俱乐部发展。 与社会体育相对应的职业体育是竞技体育的高级形式,是群众体育的助推引擎,是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与体育强国建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密切相关。
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新增与职业体育相关的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完善职业体育发展体系,拓展职业体育发展渠道,支持运动员、教练员专业发展,提高职业体育成熟度、规范化水平。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探索发展职业体育。 由于对职业体育价值和规律认识不够,职业体育发展的社会基础薄弱,职业体育发展中各种问题不断出现。 2019、2020赛季中超、中甲、中乙已有19家具乐部退出职业足球联赛。 尤其是2020赛季中超冠军江苏苏宁俱乐部的解散,不仅影响了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也影响了整个职业。 体育运动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20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 “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关于高质量发展,习近平2018年4月在湖北考察时指出:“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由‘有’转向‘有’的转变。好不好’。”
职业体育俱乐部是职业体育发展的基础。 推动职业体育俱乐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激发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活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 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规范化是其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也是影响职业体育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对于提高我国体育水平、带动群众体育发展、繁荣体育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对比国内外职业体育俱乐部研究文献,高频关键词的差异可以洞察职业体育俱乐部标准化建设对其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本研究利用CNKI数据库筛选出“职业体育俱乐部”、“职业足球俱乐部”、“足球俱乐部”、“职业篮球俱乐部”、“篮球俱乐部”、“职业排球俱乐部”、“排球俱乐部”、“乒乓球俱乐部”俱乐部”、“羽毛球俱乐部” 针对关键字“网球俱乐部”进行主题搜索。 检索文献的时间范围为2006年至2021年,剔除与职业体育俱乐部无关的文献、非期刊纸质文献、重复文献,得到672篇文献的高频关键词统计表(表1)。
国内“职业体育俱乐部”研究的主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研究“职业足球俱乐部”、“职业体育俱乐部”、“职业篮球俱乐部”三个高频词所包含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性质; 二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和“企业社会”来研究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本质。 “责任”等三个高频词所包含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对外关系研究第三,对“CBA”、“核心竞争力”、“品牌”、“产权”等四个高频词所包含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品牌建设进行研究。
本研究通过Web of数据库和EBSCO数据库进行主题检索,以club、club、club、club、club为关键词。 文献检索时间范围为2012-2021年,剔除与职业体育俱乐部无关的文献和非期刊论文。 、重复文档,得到168篇文档的高频关键词统计表(表2)。
国外“职业体育俱乐部”研究的主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俱乐部、俱乐部等三个高频词所包含的职业体育俱乐部管理研究; 二是“、”、“、”、“体育”等6个高频词所蕴含的职业足球俱乐部文化建设研究; 三是围绕高频词“和”进行运动员损伤及其预防和康复研究。
对比表1和表2可以看出,随着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职业体育的发展,人们对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研究也从关注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历程和周边环境转向关注其内部。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队伍成员的成长。 ,从关注“有没有”到关注“好不好”。
2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规范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4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城乡居民消费支出逐年增加。 居民消费支出构成发生巨大变化。 休闲健身、竞赛表演、体育训练等体育服务业快速发展。 ,职业体育俱乐部应运而生。 随着它们的发展和壮大,各种问题也随之出现。
2.1 组织治理
2.1.1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定位不明确
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普遍从政府直接管理的职业队直接转型为企业管理的职业队。 其所属的职业联赛大多由具有高度行政惯性的体育协会/管理中心主导,并受到多重制度逻辑的叠加影响。
①“利”逻辑。 对俱乐部的资本投资寻求的是利润回报。 当俱乐部无法实现直接经济回报时,资本会通过政府关系、优惠政策等寻求间接回报,以变相为母公司获取经济利益;
②“胜”逻辑。 俱乐部竞技表现是资本获得直接或间接经济回报的前提。 俱乐部非理性地追求短期竞技成绩,会进一步加剧俱乐部之间购买运动员的“军备竞争”,增加运营成本,损害联赛的竞争平衡;
③社区可持续逻辑。 职业体育是当地体育发展的重要名片。 基于政治压力和球迷诉求,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在俱乐部和资本之间斡旋。 用于保证俱乐部生存和发展的方式和方法,可能与俱乐部社区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背道而驰;
④联赛为国家队逻辑服务。 提高体育在国际赛事中的竞技表现是职业体育改革的主要动力之一。 国家体育协会将国家队的利益置于联赛之上,不利于俱乐部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打造强大的联赛平台和提升国家队的竞技水平;
⑤球员为国家队效力的逻辑。 球员和俱乐部管理层需要在为俱乐部和国家队效力的时间和精力上取得平衡。
本次研究采访专家发现,我国目前的职业联赛并不是真正的职业联赛,而是一个更类似于社会责任联赛的“准联赛”,承担着为国争光、发展壮大等多重任务。城市。 例如,乒乓球运动员实行“双轨制”管理方式,既接受省市运动队和注册俱乐部的管理。 是代表国家、省市,还是代表俱乐部,两者之间存在着冲突,很难抉择。 往往是以牺牲俱乐部利益为代价的。 我国职业体育发展的特定历史背景,导致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在成立之初就缺乏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多个协同治理主体。 专业发展要素缺失。 俱乐部职责不清、权利薄弱、利益分配不均。 企业不具备必要的资质。 完全的自主权和决策权。
2.1.2 政府和社会企业在职业体育俱乐部治理中的职责不明确。
西方国家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具有公司性质,公司是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欧洲五大足球联赛的规范运作主要围绕“政府-市场-社会”体系治理模式,各方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维护市场有序平稳运行。 “足协-职业足球联赛-足球俱乐部”既独立又相互依存。 俱乐部作为联赛公司成员,拥有联赛的产权,享有俱乐部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并通过民主协商和决策予以保障。 公平分配俱乐部运营中的合法权利和经济利益。 在合作和制衡中,球员和俱乐部逐渐获得更多的管理权力。
现阶段,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已基本实现与政府体育部门的分离。 但企业与体育主管部门之间的权利归属问题仍不明确,产权与管理之间还存在相互妥协的地方。 政府、企业、俱乐部各自的职责和定位尚不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责也不明确。 无论是政府还是投资者,都还没有把职业俱乐部当成企业,把体育产业当成一个产业。 体育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种要素市场化不足,地方政府和地方足协对足球公共产品的定位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支持不够。 在俱乐部层面,由于赛事成绩的压力,俱乐部的主体性无法充分体现,导致俱乐部在人才培养、产业管理等方面缺乏内在驱动力。
2.1.3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所需的社会资源不足
职业体育俱乐部具有公益属性,运营周期长、成本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这些特点决定了职业体育俱乐部无法独立运作,必须与外界互动,从组织外部获取必要的资源。 如职业体育俱乐部基地建设用地政策、税收政策、比赛场地租赁、赛事安保、“假赌博”处罚等,涉及多个政府部门。 仅靠体育部门和民政部门很难解决问题。 它需要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整合社会资源。 调查采访发现,当前社会资源短缺问题突出,急需配套政策支持。
2.2 运营管理方面
2.2.1职业体育俱乐部股权过度集中
现阶段,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股权过于集中,单一股东或单一控股股东现象突出。 俱乐部的主要收入来源在于上游企业的资金支持,大多数职业体育俱乐部都无法维持自有盈亏。 当上游企业面临影响盈利能力的系统性风险时,对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资金支持就会下降,引发职业体育俱乐部因资金短缺而发生的一系列股权转让、破产、违约等行为。 “没人在乎。 俱乐部的资产积累不能以长期盈利和大众化为发展目标,导致投资经营者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对俱乐部的产权、时间效益等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2.2.2 职业体育俱乐部融资渠道单一,战略投入不足
银行贷款、资产债券融资、商业信用融资和球员抵押贷款是国外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四种主要融资方式。 融资渠道广泛,资金充足。 国外一些经营良好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融资模式直接脱离了大企业的控制,真正实现了体育俱乐部的主导地位。
目前,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融资动机主要是为了生存。 俱乐部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母公司和政府的支持,以及球员转会费和门票收入。 融资渠道狭窄,融资结构缺乏合理性。
在成本方面,除了支付工资外,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还面临着增加训练场地资金不足、税费重、运动场地租赁费高、安保费用高等一系列问题。 大多数俱乐部无法依靠自身的经营活动来平衡俱乐部的业务。 收入和支出。 由于大多数职业俱乐部缺乏固定资产,很难获得银行抵押贷款。 但国内金融机构体育项目专项融资项目基本为零,导致外部融资与内部融资比例严重失衡。
在投资方面,企业赞助、捐赠或购买俱乐部股权等金融投资往往优先于战略投资。 企业投资的目的是短期的,缺乏其他资源来赋能俱乐部,导致一些企业继续投资。 几年后,发现投资效益与预期效果不符,撤回投资。
2.2.3职业体育俱乐部内部管理不科学
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管理是俱乐部发展和实现既定目标的最关键因素。 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基础,履行管理者职责是关键。
本次研究专家访谈显示,我国现有职业俱乐部注重人文治理、市场和收入,忽视管理和教育。 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一是组织架构不合理。 例如,在中超、中甲、中乙,拥有独立法律部门的俱乐部不超过五家。 集团内的法律部门已经接管了俱乐部的法律部门。 存在对足球法律政策缺乏了解的情况,为后续工作埋下隐患。
其次,人员分工不明确。 例如,美国NBA总部有900多名全职员工,我国CBA联赛部门约有10至15名; 单个NBA俱乐部约有150名全职员工,而冠军俱乐部北京首钢只有5人左右,而且他们只在赛季的两个半月期间运营。 工作。
三是管理层法律意识淡薄,信息披露不足,工作机制和合同程序松散。 实地调查显示,俱乐部的一些决策大多是领导意志的体现。 总经理负责一切,董事会、股东大会和某些职能部门只是名义上的,并不实际参与俱乐部运营。
第四,大多数俱乐部不仅缺乏既懂体育又懂管理的俱乐部领导,也缺乏精通体育法律事务的管理者或职业经理人。
2.3 文化建设
2.3.1职业体育俱乐部文化建设被忽视
国外职业体育俱乐部起源于社区,扎根于社区或城市,深深融入当地文化和历史,具有较强的地域特色,相对稳定。 它们在社区和城市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已成为城市重要的文化组成部分。 标识。
欧洲职业足球金字塔结构、草根参与、开放体系的特点,使体育发挥着“最后的民族激情”的作用,被认为是团结社区居民、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形成民族认同感的手段。
从组织体系上看,金字塔结构的底层是由数万、约1000万欧洲志愿者组成,他们为草根俱乐部的训练和比赛提供广泛的服务。 国家在税收、金融等方面为草根俱乐部提供优惠条件。
在赛制方面,欧洲足球金字塔结构的升降级制度公开透明。 俱乐部根据本赛季的成绩进行升降级。 它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与社区有着密切的联系。 我国的职业体育俱乐部都在其所在社区之外。 俱乐部缺乏社区组织基础,社区体育氛围培育不够,缺乏社区参与决策。 因此,他们获得的社区支持有限。 当俱乐部公司停止运营时,俱乐部将不复存在。 。 同时,职业体育俱乐部注重运动成绩,忽视了职业体育项目的文化属性和综合教育功能。 此外,俱乐部管理层变动频繁,缺乏完整的体系和长远规划,连续性和传承性较弱。 “百年俱乐部”的目标则截然不同。 我国职业体育比赛中出现的球迷骚乱、运动员暴力事件,就是文化建设缺失的后果。
2.3.2 职业体育俱乐部社会责任缺失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明确提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中国足球总体方案》 《改革》(2015)要求“职业足球俱乐部遵守行业规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承担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社会责任已上升到立法层面。
遗憾的是,我国目前还缺乏明确的政策或制度文件来指导俱乐部的社会责任。 职业俱乐部社会责任评价机制模糊、不完善。 职业体育俱乐部在该地区的服务项目缺乏连续性。 许多职业体育俱乐部都寄予厚望。 他们注重参与公益活动来改变自己的社会形象,而不是将此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并将其常态化。
例如,一些职业足球、体育俱乐部背后的母公司只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和宣传的最大化,而牺牲了社会效益; 虚假信息、违约行为频发,基本诚信的缺失大大降低了职业联赛的悬念。 比赛结果笼罩着假球、赌博的嫌疑,带来的社会效益更是难以启齿。 西方成熟的职业足球联赛经常采用球员选秀、限制性自由球员、工资帽等制度来限制俱乐部对球员的疯狂争夺和工资的恶性上涨,以确保可持续发展。
2.4 监督机制
2.4.1职业体育俱乐部缺乏争议解决机制
体育纠纷具有专业性、技术性、时效性、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 它们既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也包括不平等主体之间因身份关系而引发的冲突。
随着职业体育的发展,我国体育纠纷的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加。 由于缺乏专门的体育仲裁机构,运动员、俱乐部、协会之间的纠纷往往无法快速有效地得到解决。
目前,中国足协等行业协会虽然设立了仲裁委员会,但这种行为属于行业内部仲裁,与独立的体育仲裁在中立性方面还有差距。 随着体育放权、监管、服务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立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性更加迫切。
2.4.2 现行规范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规定落实不到位。
关于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规范发展,我国职业体育发展最早的两个运动项目足球和篮球国家协会均已出台相关文件。
中国足协2017年《关于规范职业足球俱乐部管理的通知》公布的18项措施涵盖了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运营管理、准入标准、青训、外籍球员、训练基地、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等标准化要求。 中国足协的俱乐部准入标准以国际足联准入标准五部分框架要求为基础,与亚足联、欧足联规定的准入标准总体一致。
中国篮协于2005年推出“分步实施、三年达标”的篮球俱乐部准入制度,内容包括机构设置、球员交流、训练要求、教练资质、梯队建设、场馆设施、财务制度、公共服务等。在关系、商务推广、文化品牌等方面都提出了综合要求。
这些规范的政策为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由于国情不同,体育职业化、市场化进程不同,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规范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2.5 人才培养
职业体育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薄弱。 俱乐部梯队建设水平是俱乐部能否长期取得优异成绩的关键因素。
德国俱乐部拜仁慕尼黑利用进入一线队或其他德甲俱乐部的年轻运动员人数来判断其人才训练的成功。 在培训期间,它关注“体验幸福”,“差异治疗”和“全面改进”。
我国的职业体育俱乐部都有问题,例如较弱的青年训练系统和尚未建立的专业体育俱乐部的储备才能系统。 专业体育俱乐部扩大储备人才训练渠道的目的是利用具有高质量进入专业团队的年轻人。 校园运动更多地是关于“体育人员”,并加强体育项目的教育功能。 对于父母来说,很难让具有运动才能进入职业体育俱乐部进行训练的学生,两人很难形成统一的协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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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期的内容(第2部分)将研究“我国专业体育俱乐部的标准化发展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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